正义感不如使命感
将正义感的正气与义气,转化为自我鞭策的责任与使命,只要心有正道、行有中道,终有一天清者自清,正义自然获得伸张。让内在的涵养与品德向上提升之后,再以外在的和言爱语,去同理接纳那些失言、误解、猜忌、狐疑的人。
有一次,一位知见很好的干部跑来跟我说:“有一位新进志工,什么都还不懂,不了解也不问,就大放厥词,甚至说了一些对负责人有误解的话,令人颇不以为然。”这位干部以激动的口气,在我面前发泄了不平之鸣。我听过之后,一则以喜,一则以忧。喜的是这位干部能明辨是非,又有道德勇气。忧的是,人若不平则鸣而带给自己心情的驿动或情绪的浮动,这是拿别人的错来惩罚自己,于事无补也于己无益,何苦来哉!
说完之后,他跟我解释,说自己是很有正义感的人,不但不平则鸣,还要“有的放失”。并说:“明明事实不是这样,对方竟然危言耸听、造谣生非,我要以大局为重,非制止他不可。”我感恩他的道德勇气,轻松地向他说道:“被误解的人是我,我都不急,你急什么?”并说:“人家已经误解,我们就要善解,唯有让人家深入了解,彼此才不会难分难解,这样误会也才有可能化解。我深信,公道正义自在人心,而且路遥知马力,日久见人心。”并以“哪能尽如人意,但求无愧我心”与他相互期勉。
证严上人曾经开示:“有正义感不如有使命感。正义感会让人义愤填膺,使命感才能令人以重责大任自我期许。”当初乍听此开示,自己也是一知半解,心想;正义感有什么不好?不平又不鸣,谁会知道我们的无辜与委屈?谁又会为我们争取权益?学佛后,这才深入领悟;争来的是假的,修来的才是真的,是我们的跑不掉,不是我们的再怎么费尽心思也是得不到。这真是处世良言。
这几年,看到台湾政党恶斗及群众抗争等社会乱象,民主的过程要付出如此的代价,也着实令人忧心忡忡。恶斗及抗争的双方都是自认站在正义及民意的一边,既然各具民意基础也自认有理,然皆因理直气壮及得理不饶人,而造成社会纷争不断,人民生活失去安宁。大家都认为自己对,可是互相攻防的结果却造成社会秩序什么都不对,人人自认有正义感而个个义愤填膺,结果社会大众为此付出冲突及对立的惨重代价,这是国家要走向民主自由,人生要走向轻安自在,我们需深思的生命课题。因此,道德重整及心灵重建是维持每一个人身心平衡,及维系社会合谐的刻不容缓之事。严格说来,这应该更是我们每一个人祈求人心净化的希望工程。
“见义勇为,当仁不让”这是好事一桩,但如果流于义愤填膺、意气用事,则会成事不足、败事有余。见义勇为是化道德勇气为正义的力量,当仁可以不让,择善却不必固执,其表现的方式必须是温和与冷静,这需要有理性成熟的人文素养,这更是需要有慈悲与包容的雅量。未经理性孕育的道德勇气,一旦路见不平而拔刀相助,极有可能因逞一时之勇,而变成有勇无谋的匹夫之勇,也极易因忍不了一时而失去千秋,这是生活中需时常自我警惕之事。
将正义感的正气与义气,转化为自我鞭策的责任与使命,只要心有正道、行有中道,终有一天清者自清,正义自然获得伸张。让内在的涵养与品德向上提升之后,再以外在的和言爱语,去同理接纳那些失言、误解、猜忌、狐疑的人。人家有错,我们规过劝善,给予原谅。人家误会,我们善解包容,善巧释疑。人家有难,我们感同身受,切身肤慰。这样人家才会有“其心也诚,其言也真”的摄受与共鸣。将小我的正义感,粹炼为大我的使命感,这与修行所强调的“缩小自我”不相抵触,听起来虽是相似,实则格局全然不同。
“正义感”会令人“正”气凛然、“义”无反顾,所以还需自我约束与警惕,在义愤填膺之际,仍需保持客观、理性、冷静、温和等的成熟与稳健,并以此正知正见,去做利人利己的事情,而非仅是不平则鸣,或打抱不平。“使命感”就如孔子所说:“仕不可不弘毅,任重而道远。”那是对国家社会及良知良能的一份义务与责任,而且是不求责任减轻,但求力量倍增。这样才是好好地使用这条命。
启发正义感之后再付予使命,有了使命感之后随时心存正义。正义感也好,使命感也好,如能两者兼备那也很好,如必需严格筛选,则二者选一,选择使命感会比较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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